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幼儿园老师和幼儿的法治观念,巩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9月14日上午,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周检察官走进宁武县直机关幼儿园,对大班幼儿开展了一次精彩生动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周检察官结合大班幼儿年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案例《高高兴兴上幼儿园》,让幼儿明白:上学即受教育,受教育是每个孩子享有的权利,从而引出法律的定义和法律的四个作用: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执行的一种社会规范。
周检察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引导幼儿“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教育幼儿做游戏要遵守规则,要讲礼仪,遇到坏人要保护好自己,人犯错的话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运用幼儿身边的案例,更好地阐述了法律的四个作用,即:引导作用、规范行为作用、保护作用、惩罚作用。
整个过程中周检察官不时的与小朋友进行互动,运用俏皮可爱的卡通PPT和生动活泼的动画短片给孩子们讲述了“受教育是幼儿的基本权利”“不能欺凌幼儿”“陌生人的东西不能要”“隐私部位别人不能触碰”“任何人不能对幼儿实施暴力,多鼓励孩子”。告诉孩子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如何做守法的好孩子,遇到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激发了幼儿学法懂法守法以及学习如何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的热情,为实现幼儿阶段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创建平安和谐园所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
安全无小事,只有警钟长鸣,真正提高孩子们安全防范意识,才能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宁武县直机关幼儿园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到幼儿园的日常活动中,让法治的阳光护航陪伴幼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