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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枣林寄宿制小学开展“宪法日”教育活动

2014年12月04日 15:59:27 来源: 代县枣林寄宿制小学 刘春娥 访问量:787
 

     代县枣林寄宿制小学网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星期四,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代县枣林寄宿制小学全体师生举行了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李月林校长发表主题演讲,引领大家进一步理解宪法精神,提升宪法素养。
     李校长首先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的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公民的所作所为如果超过了法律界限,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结合此次国家宪法日的主题“宪法是根本大法”,从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以及所有法律必须依据宪法产生,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两个方面进行了宣讲。
     根据实际情况,李校长对学生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二是要认真学习与我们现阶段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教育法》、《国旗法》等等。通过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三是要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最后,他希望师生们利用“国家宪法日”的好时机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燃起普法的热情,深入领会宪法精神。他号召大家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校长讲话
编辑:董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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