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第一中学网讯:12月4日上午10:00,神池县第一中学学生准时来到四楼会议室,认真倾听了杜校长讲授的“宪法教育课”。
课程一开始,杜校长便亲切地和学生们展开了互动。他微笑着询问大家:“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同学们看着黑板上的标题,异口同声地回答:“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然后,杜校长循循善诱地启发大家:“你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设立“国家宪法日”有什么重要意义,为什么要把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同学们根据在政治课上学到的知识,争先恐后地进行回答。大家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弘扬宪法精神,有助于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的。之后,杜校长在同学们回答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说明。他运用身边的事例,深入浅出地给学生们进行了精彩的讲授。他让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应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意发布、转发损害国家宪法的言论,不得做出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宪法教育课”之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听课之后,收获很多,启发很大,不仅自己要做一个遵守、维护宪法的公民,回去之后,还要教育家人、朋友一起来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学生们认真聆听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