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时,康乐幼儿园大班太阳七班配班教师成某某在组织律动活动时,幼儿张某某左腿蜷缩动作不规范,老师边示范边用脚踢碰孩子腿部进行纠正。该幼儿离园回家后,家长发现孩子内裤上有血迹,外生殖器受伤,去幼儿园反映此事。
当晚近八时,市教育局得知此事后,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提出三点处理意见;
1.园方陪同家长给幼儿看病,所有费用由园方承担;
2.对责任教师进行问责处理;
3.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二、9月1日上午9时,市教育局召开市直城区园长会议,康乐幼儿园就此事件作了汇报,并进行了深刻检查。市教育局要求各幼儿园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规范幼儿园管理,规范教师教育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三、经忻州市人民医院和山西省儿童医院诊断,幼儿外生殖器包皮裂伤。经治疗,受伤幼儿活动正常,基本康复。
康乐幼儿园积极配合家长对受伤幼儿进行治疗,对责任人成某某给予辞退处理。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从教人员的培训及管理,规范从教行为,切实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忻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