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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创奇高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2021年04月16日 08:19:47 来源:忻州创奇高中 访问量:267

忻州创奇高中网讯:4月15日,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忻州创奇高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帮助全体师生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增长国家安全知识,立志为维护祖国的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相关领导及全体师生参加主题教育活动

樊鑫副校长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动员讲话

周晓锋主任主持活动并宣读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周主任要求全体师生要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树立国家安全和国防安全意识,积极关注国家安全发展,参与国家安全建设和国家安全活动,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79班姚启阳、85班王佳丽宣读国家安全知识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的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国家安全了,我们才能拥有更美好的生活。国家安全知识所涉方面广,更新国家安全观念已成为时代所需。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提升国家安全意识,了解当前国际形势,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的相关知识,加强文化知识储备,提高实践能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编辑:郭旭卿 审核:冉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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