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请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以及学生的光荣职责。森林防火事关大家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要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对孩子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在森林防火戒严区内,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严禁在野外焚烧秸秆、烧荒、野外取暖、吸烟、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 “清明”期间严禁携带香、蜡、纸、烛进入戒严区,严禁在寺庙、坟地实施烧香、烧纸、点蜡烛、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提倡用鲜花、植树等文明上坟祭祖方式。
五、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就近乡镇或村委会报告,或者拨打报警电话:12119,110,119。
六、扑救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每个公民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扑救,但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劝阻,并立即疏散到安全地带,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七、依法追究引发森林火灾责任人责任,轻者行政从严处罚,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要追究家长的监管责任,家长要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八、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家庭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
九、学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请家长配合学校,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森林防火责任重,绿水青山我爱护。只要我们小手拉大手,共筑防火墙,我们的家园就能永葆水常清、山常绿、天更蓝!
让我们从我做起,严防森林火险,共建美好生态家园!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