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花园中学网讯:12月4日是国家第一个宪法日。上午,保德县花园中学利用课余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了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在普法教育宣传中介绍到: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中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师生树立起了“心中遵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的法治观念,有效地推进了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