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实验中学网讯:12月5日,2016年是我国“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使“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观念深入人心,忻州实验中学组织师生集会,举行升旗仪式,开展第3个“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上午,在主楼前集会进行宣传活动,由轮值升旗班学生主持人做《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旗下的演讲。升旗仪式上,高中部团委书记张利军发表讲话,指出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张书记结合身边案例强调,作为一名中学生,首先要心存敬畏,遵纪守法,使法律成为内心真正的信仰,使法制观念深植于内心。
忻州实验中学将不定期组织主题班会、法律讲堂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让学生自觉养成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习惯,以更好的发展自身、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回报社会,做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