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第三中学网讯:12月5号中午放学路上,岢岚县第三中学51班的许家璇、韩家昕、丁凯乐和赵权臻在金凯悦附近捡到手机一部,价值5000元的手机,并及时上交学校。这四位同学,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该校学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三中学子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全体同学的榜样。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已远远超越手机本身的诱惑和价值。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12月9日上午课间操时间,该校对51班许家璇、韩家昕、丁凯乐和赵权臻四位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公开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希望全校同学向他们学习,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和文明举动,将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提高,让传统美德在三中校园发扬光大,继续开出更美丽的花朵!
赵权臻同学
丁凯乐同学
韩家昕同学
许家璇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