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实验小学讯:为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女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忻州市实验小学积极响应山西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文件——关于继续开展“女职工特病保险”活动的通知,组织全校女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投保,由单位工会统一负责填制投保单1份、花名表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花名表电子版同时报太平洋保险公司邮箱)。然后将投保单和投保花名表逐级上报至市工会女职工部;市工会女职工部再将保险人数汇总后连同投保单、汇总表(2份)、花名表(1)份,上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保险公司与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对各参保人员及所交保费(每人每年20元)统一审核无误后,进行承保。
该校女职工已经对自我保健意识及自身权益保障有了较高的认识,参保人数由去年的43人增加到71人。正如大部分老师所言:她们不是为了赔偿,而是想给自己买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