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站
(1)做好本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实施及验收工作;(2)制定各类学校实验用房、设施、仪器设备的配备方案及规范,并组织实施;(3)提出各类中小学实验室人员具体的配备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达标工作;(4)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5)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督导及检查、评估、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6)负责归口组织中小学教学实习、训练仪器设备及体育、艺术、卫生器材、电教器材、图书等物资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价工作,并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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