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7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省、市督学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教督厅函【2010】4号)文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8月6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需小幼儿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对在开学前后认真查找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专项督查的四项主要内容是:1.各地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和重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情况;2.各地制定安全防范办法,加强学校、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3.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安全情况;4.灾区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情况。
在此之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已下文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在八月底前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一次全面、拉网式排查。 同时,检查组将对全市5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小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