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社会组织、个人
办理条件:国家机构以外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利用非国家性财政经费举办民办学校
申报材料:1、原举办者的申请
2、申请变更学校的举办者的报告
3、拟任举办的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资格证明文件
(2)举办者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教育机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牛、个人简历、资格证明
4、财务清算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
5、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决议
办理程序:1、提交材料
2、初审、受理
3、送达承办科室
4、承办科室审核
5、科领导签批、做出批准决定
6、结果送达行政审批窗口
7、告知或送达行政相对人
办理时限:20天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部门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忻州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
办理地址:忻州州教育局(忻州市忻师北巷13号)
联系电话:(0350)2028851
邮政编码:03400
网上表格下载:可以
监督电话:(0350)2022851 302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