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枣林中学网讯: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代县枣林中学举行了晨读宪法、迎首个国家宪法日的活动。会上杨校长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全校大会上全体师生了解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会上柳老师指出,全校党员和教师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要模范遵守宪法,做到违宪的话不说、违宪的事不做。要突出人民主体地位,诚恳服务人民和学生,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宪法规定恪尽职守、履职尽责。要搞好宪法宣传,认真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开展全民学习宪法行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真正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教师们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