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社会组织、个人
办理条件:国家机构以外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的个人,利用非国家性财政经费举办民办学校
申报材料:1、申请分立、合并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提出的报告
2、分立、合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3、分立、合并后学校法定代表人,拟任校长、财会人员、组织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 职教师的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4、财务清算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
5、分立、合并后的学校章程
办理程序:1、提交材料
2、初审、受理
3、送达承办科室
4、承办科室审核
5、组织考查
6、提出考察证论意见
7、科领导签批、做出批准决定
8、结果送达行政审批窗口
9、告知或送达行政相对人
办理时限:3个月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部门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忻州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
办理地址: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忻师北巷13号)
联系电话:(0350)2022851
邮政编码:03400
网上表格下载:可以
监督电话:(0350)2022851 302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