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语言文字 迎接省级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在去年我市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省语委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省语委的安排部署,我市2009年有四个县(市)进行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市局多次组织专家组对有关县(市)进行了工作指导。9月底,语委组建评估团对原平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省、市语委认为,原平市认真贯彻了“一法一办法”,城区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能够适应三类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省、市语委对各县的评估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五台县、河曲县、代县三县正在进行自查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