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建筑9}中国民居
先秦时期,“帝居”“民舍”等都称为“宫室”;汉代规定食禄不满万户的称“舍”。到了近代,才把除了宫殿、官署以外的居住建筑系统称为“民居”。
新石器时代后期,我国木构架体系的房屋已经萌芽。西周及春秋时期,瓦的出现使民居变得更为结实。战国时期,出现了砖和彩画,民居变得较为美观。秦汉时期,石材在民居中的使用开始增多。魏晋南北朝时期砖瓦应用更为广泛。隋唐以后,民居开始注重根据社会等级来设计房屋的形制。明清时期,民间建筑的类型和数量也有增加,形制已经较为固定。私家园林开始广泛出现。在汉族民居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四合院和南方“四水归堂”式的天井式民居。
与砖瓦结构不同的建筑是一些少数民族的民居,使用干阑式住宅,用竹、木等构成的单栋独立的楼,底层架空饲养牲畜、存放东西,上层住人。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等黄土较厚的地区则有窑洞式住宅,施工简单,还有冬暖夏凉的效果。碉房是青藏高原特有的住宅形式,一般是用土或石砌筑,形似碉堡,大多为2-3层,底层通常用来养牲畜,楼上住人。
下图依次为北京四合院、四水归堂式民居、干阑式民居住宅、窑洞和碉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