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2025年秋季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幼儿资助是国家一项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为了更高质量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提高幼儿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开展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国家资助精准惠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幼儿家庭,现将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国家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原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
(4)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弃学生”;
(5)残联认定的“残疾人”;
(6)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子女;
(7)烈士子女;
(8)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9)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指除特殊困难幼儿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以外,幼儿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园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幼儿。
以上条件符合任意一条都可以申请资助。


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


认定程序



提交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时,遵循以下程序:
1.宣传:幼儿园通过公告栏、班级群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对新入学幼儿摸底调查,了解幼儿家庭状况。
2.申请: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班级初审后再由幼儿园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审核认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园所依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审,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4.公示:幼儿园将资助幼儿信息在园内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时不得示身份证号码、家长电话等相关信息。
5.汇总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到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6.资金发放:家长向幼儿园提供监护人银行账号信息,以便及时接收资助款。


温馨提示


请各位家长知悉,如需申请资助,请根据相关要求按时提交佐证材料。
同时,监护人所提供的资料要真实、有效。如有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惩戒。请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与班级教师联系求证。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园将一如既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做到工作细致,精准资助,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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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园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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