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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讲 典故:胡蓝之狱

2021年06月02日 08:30:53 访问量:701

{典故111}

胡蓝之狱

    胡惟庸当了丞相后,飞扬跋扈,独掌生杀大权。他竟敢拆阅呈给皇帝的奏折,径自处理,对不利自己的奏折隐匿不报;他还时常不奏报朱元璋,独断专行官员的生杀升黜大事。他还在朝廷中不断培植私人势力,并拉拢军界。朱元璋为此深感不安,皇权与相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公元1380年,明太祖借左丞相胡惟庸被告发谋反之机,诛杀胡惟庸以及其部下30000多人。此后明太祖以“胡党”为由,杀戮了不少无辜功臣。凉国公蓝玉,常玉春的妻弟,为人骄横,霸占民田、广蓄庄奴,有许多义子仗势欺人,且总兵多年,麾下骁将十数人,威望很高。他还私自占有了元朝皇帝的妃子(这是一种大逆的事情)。后被告谋反,全家被杀,并株连15000多人,包括一公、十三侯、二伯,时人称之为“蓝狱”,这两次大狱持续了14年之久,朱元璋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 余人,后人合称为“胡蓝之狱”。后来又设置了“锦衣卫”特务机构,负责监察大臣的活动。朱元璋屡兴大狱,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绝不是简单地处置几个不忠的大臣。

编辑:张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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