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实验中学网讯: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使“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观念深入人心,忻州市实验中学组织师生隆重集会,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于上午10时许进行,分两个会场,高中部在主楼前集会,由团委书记张利军老师做《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演讲,初中部在静思斋前集会,由政教主任白永亮老师做《学法知法守法,让宪法精神在我们心中不断成长》讲话,使该校学生深受教育,切实感受到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位置和无上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该校下一步将不定期组织主题班会、法律讲堂等活动,将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让学生自觉养成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习惯,以更好的发展自身、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回报社会,做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
小贴士: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 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校领导做“宪法”主题演讲
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