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第三中学网讯: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为纪念首个宪法日,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体学生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晋教函【2014】40号、忻法制办【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代县第三中学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第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该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第三,大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通过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让师生懂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校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遵守法律法规,争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
通过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培养了同学们从小树立法治信仰、法治思维,让法律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生根发芽。
升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