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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办学的处罚

2014年01月09日 16:48:58 访问量:606

 

 

事项编码

14220000.JY.CF.01

事项名称

对违规办学的处罚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5条、《义务教育法》第53条、54

办理主体

教育局

受理条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5条、《义务教育法》第53条、54条的行为

法定期限

3个月

承诺期限

3个月

收费依据
和标准

办理部门

基教科(授权)

办理地点

忻中北巷16

受理人员
联系电话

****

权力运行
流程图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

****

在线办理
 

xzjyj.30edu.com

编辑:郝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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