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2013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我现在居住在忻州市七一路小学范围内,已经办理了居住证,我想问一下教育局的领导,咱们忻州市的政策是怎样的,我家孩子今年能不能在七一路小学上学;
忻州市教育局回复:王兴春网友,大同人、农户、在忻州工作、拥有忻州住房、居住证。他的孩子户籍在忻府区兰村乡。按照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四条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王兴春的孩子应该在兰村学校就学。因其在忻州工作且办理了居住证,家住新家路红旗巷,其孩子属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照规定,政府安排其在迁入地接收进城务工子女就读的学校就读。忻州市区健康路以北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是十二中、十三中。王兴春的孩子可以到十二中、十三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