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忻教发(2015)29号文件及忻府教(2015)41、42号文件精神,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制定我校2015年初一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局给我校划定的招生范围,2015年我校服务区范围为:
二、招生计划 500人
三、招生条件
1、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居住;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必须有学籍号)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少年,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
报名时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必须有学籍号)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3)、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4)、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我校服务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房屋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必须有学籍号);
4、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指本市其他县市户口、外市户口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必须有学籍号);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5、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我校服务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
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租赁房屋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必须有学籍号);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6、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到学校审核报名。并同时带小学毕业证。
7、十里后、张家庄及我校范围内部分卢野村民由村委会统一集体报名。报名时应持《居民户口簿》、《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证明、及小学毕业证(毕业证必须有学籍号);
附:1、如有特殊情况(招生条件中未包含的情形),报名开始后先由学校工作人员登记,然后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决定解决。
2、重大事项报忻州市教育局。
四、招生时间
1、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和忻府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校招生报名时间从
2、
五、招生期间内,我校设有招生报名咨询点,工作人员将认真解答家长提出的有关招生入学方面的问题,诚恳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信访接待地址:忻州五中办公室(主楼四楼西)
六、招生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刘 建(13935030829)
副组长:薄志伟(13934000186)
成 员:尹 捷(13835064199)
杨润林(13037008051)
候连晨(13393508227)
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武培仁(15340623082)
忻州五中
2015年6月25日